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
宁夏宝丰能源项目
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-宁夏宝丰能源项目-2022年吊车平板预计使用 采购公告
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宁夏宝丰能源项目, 建设资金已落实,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-宁夏宝丰能源项目-2022年吊车平板预计使用已具备招标条件(招标编号:7QGXCGFA220328003)。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,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。
2.1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
(1).标段(包)编号:7QGXCGFA220328003/01
标段(包)名称: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-宁夏宝丰能源项目-2022年吊车平板预计使用
采购内容及范围:租赁机具等
2.2 服务期: 12个月
2.3 服务地点: 宁夏银川灵武市宁东镇宝丰能源A区
2.4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等有关法律规定及遵守十不吊规定(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不吊。超负荷不吊。光明阴暗信号看不清不吊。易燃、易爆、危险品不吊。设备带病或强烈抖动负荷不吊。钢丝绳不合格不吊,捆绑不牢不吊。埋在地下或凝因在地面面不知负荷量的重物不吊。)
2.5 其他: 以当地服务商优先,以便适应现场随时的机具调整及部分驾驶人员更换 3.1 投标人资格要求 **网合格服务商 3.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(1)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。 (2)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。 (3)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。 (4)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: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、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。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、暂扣、或者吊销许可证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。 ③进入清算程序,或被宣告破产,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。 ④根据公司管理要求,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。 3.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: 不接受3. 投标人资格要求